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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审判管辖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审判管辖”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审判管辖是管辖中的重点,常考的知识点有级别管辖和军地互渉案件的管辖。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一、级别管辖 1、记忆我国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的方法 强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3类刑事案件;其他案件除考题中明确指出“本案是具有全国或者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质的重大刑事案件”,否则一律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 恐怖活动案件;(3)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2、级别管辖的变通也可以称为管辖权转移 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转移(或者变通),只能由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转移,而不能由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转移。也就是说,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下级法院都无权审判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这和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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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审判管辖的相关文章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1、回避的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概念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概念”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我国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刑...[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对象和理由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对象和理由,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一、 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一)漏罪、新罪的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申诉的处理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种类和程序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种类和程序”,欢迎您下载!一、 回避的种类 回避的种类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提出回避的时间 回避可以在诉讼程序开始后的任何阶段提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涵盖五个方面的内容:1、既要惩罚犯罪,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程序公正的内容包括程序公开、程序中立、程序平等、程序安定、程序保障;3、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对减刑和假释案件的处理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对减刑和假释案件的处理”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一)适用对象和条件 1、适用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2、条件 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二)程序 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辩护的种类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辩护的种类”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的种类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三种: (一)自行辩护 刑诉法32条规定。理解下列含义: 1、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辩护权的基本形式; 3、在自行辩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执行
在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执行”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执行和执行依据 (一)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具有合法性、及时性、强制性和执行主体的广泛性等方面的特点,是一个完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结果的最终体现。 (二)执行依据 刑事诉讼执行的依据除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般...[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一、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诸项内容。 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