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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立案管辖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立案管辖”,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掌握刑事案件立案管辖的主要方法是,在理解划分立案管辖依据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因此,应该结合各专门机关的性质、职能与刑事案件的性质来记忆。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第一,各专门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第二,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 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记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结合刑法的规定,看看具体的案件是不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则由检察院立案受理;如果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但是没有利用职权,则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 具体来说,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具体包括:(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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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立案管辖的相关文章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强制医疗程序的决定机关和申请
本文“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强制医疗程序的决定机关和申请”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决定机关和申请 (一)决定机关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当事人和解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当事人和解”,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案件范围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审判管辖
复习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审判管辖”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审判管辖是管辖中的重点,常考的知识点有级别管辖和军地互渉案件的管辖。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一、级别管辖 1、记忆我国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的方法 强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3类刑事案件;其他案件除考题中明确指出“本案是具有全国或者全省...[ 查看全文 ]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1、回避的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二审...[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概念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的概念”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我国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刑...[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对象和理由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对象和理由,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一、 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一)漏罪、新罪的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申诉的处理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种类和程序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回避的种类和程序”,欢迎您下载!一、 回避的种类 回避的种类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提出回避的时间 回避可以在诉讼程序开始后的任何阶段提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涵盖五个方面的内容:1、既要惩罚犯罪,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程序公正的内容包括程序公开、程序中立、程序平等、程序安定、程序保障;3、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对减刑和假释案件的处理
“司考新刑诉法知识点:对减刑和假释案件的处理”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一)适用对象和条件 1、适用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2、条件 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二)程序 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