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仲裁中的调解与和解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仲裁中的调解与和解”,欢迎您阅读下载!1.调解的结果(1)调解不成的,及时裁决。(2)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3)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2.调解书的生效(1)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2)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可以反悔,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3.仲裁中的和解(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无需在仲裁庭主持下。(2)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 ①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②可以撤回仲裁申请。(3)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2013年最新国家司法考试在线模拟试题软件免费下载(海量在线试题,免费下载) 司法考试三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 查看全文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仲裁中的调解与和解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