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三人
你知道哪里有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三人”,欢迎您阅读下载!1.第三人的特点(1)第三人(有独三和无独三)参加诉讼的时间:被告应诉时起,到法庭辩论终结止。(2)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1)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三)参加诉讼的依据:对本诉的_______________有独立请求权。《民诉》第56条①有独三既对抗本诉的原告,又对抗本诉的被告,即有独三的权利主张将否定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争议。②常考:有独三基于物权或者继承权,对原被告争议的标的物提出独立请求。(2)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提出诉讼。《民诉》第56条(3)有独三的案件中有两个诉:本诉与第三人之诉。(4)有独三的诉讼地位:有独三相当于原告。法律 教育 网 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三)参加诉讼的依据:对本诉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司法考试三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 查看全文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第三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