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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考点:裁判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考点:裁判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考点:裁判”,欢迎您下载!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1、起诉指控(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5)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依法不予认定。(6)被告人因不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8)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9)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 [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考点:裁判的相关文章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

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 (一)申诉的主体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满,从而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行为。 (二)申诉的法律效力 申诉不能停止判决、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起诉指控、宣判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起诉指控、宣判”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起诉指控 (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欢迎您下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二)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公诉案件的审查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公诉案件的审查”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执行和执行依据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执行和执行依据”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具有合法性、及时性、强制性和执行主体的广泛性等方面的特点,是一个完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结果的最终体现。 (二)执行依据 刑事诉讼执行的依据除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般性...[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陪审员

你知道哪里有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陪审员”,欢迎您阅读下载!一、陪审员的条件 1 、积极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 )年满二十三周岁;(3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 )身体健康。另外。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 、消极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陪审员:...[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

本文“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 (一)审判方式 1、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上诉和抗诉的撤回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上诉和抗诉的撤回”,欢迎您下载!(一)上诉的撤回 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暂予监外执行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刑事诉讼法。“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暂予监外执行”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和条件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 查看全文 ]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多熟读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重知识点: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欢迎您下载!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 1、上诉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时提供正本和副本。但上诉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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