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公开审判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公开审判”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公开审判的概念1、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公开审判不仅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2、公开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刑诉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二、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三、公开审判的基本要求1、凡是公开审判的... [ 查看全文 ]2016年司考考试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公开审判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