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
在2016年司考宪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性质 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实践来看,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违反刑法实行监督,以及对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等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并包括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活动的事后监督。(二)任务 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保卫国家的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国有财产和劳动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并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组织体系 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的相关文章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宪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一)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宪法保障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公有制经济的物化形式,是国民经济存在和发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