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5)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5)”,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知识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例题」(2004年试卷一第7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案]C 重点法条7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详解」 1、本条规定了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方针,确定了运用国家力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方针。 2、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形式。即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既发展学校教育,也发展社教育。所谓社会教育是指除了各种正规的学...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5)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