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立法学》笔记
复习司考宪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立法学》笔记”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1.中央立法权限划分 A.全国人大 a.制定修改基本法律(狭义) B.全国人大常委会 a.制定修改一般法律(即基本法以外的法律) b.可以部分补充、修改基本法律,但要受到以下限制: (1)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2)无权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C.上述两机关授权国务院行政立法 a.不能授权制度行政法规的事项: (1)由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 b.禁止转授权 c.授权具有期限性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授权立法事项制定法律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D.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 a.行政法规制定事项: 1执行法律 2为履行行政管理权 3授权立法 b.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E.应当制定法律的事项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立法学》笔记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