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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国家机构
2016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考生们来看看司考一卷的宪法知识点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国家机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希望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国家领导人的各自范围:选举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的有: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3.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组成。4.《宪法》规定,决定战争与和平的权力由全国人大行使,而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总动员的权力则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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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国家机构的相关文章
2016司考宪法考点:民族自治机关
想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那么就一定要弄清每一个考点哦。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考点:民族自治机关”,希望考生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重点法条】第一百一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三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解释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宪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各国不同的宪法解释机关,世界上共有三种宪法解释体制,它与各国的监督体制是一致的:(一)由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二)由普通法院解释宪法。(三)由专门机关解释宪法。二、宪法解释的原则各国的宪法解...[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考点:人民检察院
复习司考宪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2016司考宪法考点:人民检察院”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地位,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同时又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监督。人民检察院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2.体系:由最高检察院、地方检察院和专门检察...[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国务院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宪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国务院”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包括三个方面的性质:人民政府,国家的行政机关,国家的执行机关。从地位上来说,它是最高的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它是管理国家一切事物的行政机关。执行机关,它是从属于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它是全国人大和...[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考点: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考宪法考点: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宪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我国现行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的性质。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审判权必须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即只有人民法...[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本质
你知道哪里有宪法知识考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本质”,欢迎您阅读下载!宪法的本质是指从总体上规定宪法性能和发展方向的宪法的内部联系,是宪法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尽管前面有关宪法基本特征的分析涉及了宪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属性,但并未揭示宪法的本质。如前所述,宪法和其他法律一样,都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但宪法在表现统治阶级意志过程...[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考点:选举的民主程序
多熟读司考宪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考点:选举的民主程序”,欢迎您下载!1.选举的组织机构,间接选举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来组织的。直接选举,县乡两级设立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选举委员会来组织具体的工作。2.第二个程序是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只有直接选举才有选区,选出代表,代表开展活动,监督代表都在选区内进行。我国明确规定,按照...[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人民检察院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宪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人民检察院”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地位,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同时又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监督。人民检察院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2.体系:由最高检察院、地方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构成,地方检察院按照行政区域的名字来...[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的一般功能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宪法的一般功能”,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所谓宪法功能,是指宪法内容和原则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实际效果。宪法发挥功能首先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即具备正当性。正当性是宪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功能的前提,需要在内容、程序与形式上具备正当性。(一)确认功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首先具有确认功能。具...[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背一背司考宪法,每天看一些宪法考点,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欢迎您阅读下载!1、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