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中国政权组织形式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中国政权组织形式”,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②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③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①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代表组成;②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③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它要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2)在各种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的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它无限制地、全面地、全权地保障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司法考试一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 [ 查看全文 ]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中国政权组织形式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