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12、第96条的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13、第97条,应记住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14、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一般行政区域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和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12条)。为保证国家司法制度的统一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是民族自治机关,不行使民族自治权。 15、民族自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体现:第113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114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16、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法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检察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
[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宪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3、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义务; 4、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国家性质:社会主义(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1.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2.工农联盟是基础;3.对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统一。(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1.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3)
在2016年司考宪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3)”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6、不执行以上比例的有: 直辖市、市、市辖区(第13条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仅概括规定不相等比例。 7、注意第12条第2款调整比例的有权决定机关:省级人大常委会。 县、自治县人大中,每...[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宪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取得国籍;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 出生国籍可以依据三种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的国家性质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的国家性质”,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宪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我国的国家性质现行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条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特别行政区制度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背一背司考宪法,每天看一些宪法考点,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特别行政区制度”,欢迎您阅读下载!一、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的规定设立)的概念和特点,在中国领域内,在单一制的结构下建立的行政区域单位。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高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利。行政管理权,包含货币发行权。...[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6)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宪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6)”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重点法条9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的效力
你知道哪里有司考宪法知识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的效力”,欢迎您阅读下载!一、宪法关系的概念 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或宪法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二、宪法关系的主体 宪法关系主体是依据宪法规范直接参与宪政活动的政治实践...[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7)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宪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7),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重点法条11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中国政权组织形式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中国政权组织形式”,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知识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中国政权组织形式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②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③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④对人民负...[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