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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宪法》难点:人民民主专政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多背诵一些考点知识,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司考《宪法》难点:人民民主专政”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1、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方式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内容: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②“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③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各政党的共同奋斗目标;④各政党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形式有:①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政治协商;②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参政议政;③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④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中发挥作用。2、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政治协商的内容包括: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 [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难点:人民民主专政的相关文章

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制度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制度”,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宪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特别行政区域的特点:第一,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自治权包括:(1)行政管理权。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12、第96条的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13、第97条,应记住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14、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一般行政区域地方国家机关...[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宪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3、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义务; 4、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国家性质:社会主义(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1.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2.工农联盟是基础;3.对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统一。(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1.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 查看全文 ]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3)

在2016年司考宪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3)”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6、不执行以上比例的有: 直辖市、市、市辖区(第13条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仅概括规定不相等比例。 7、注意第12条第2款调整比例的有权决定机关:省级人大常委会。 县、自治县人大中,每...[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宪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一、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取得国籍;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 出生国籍可以依据三种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的国家性质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法考试宪法学讲义:我国的国家性质”,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宪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司法考试宪法学章节知识点讲义:第二章 我国的国家性质现行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条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特别行政区制度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背一背司考宪法,每天看一些宪法考点,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特别行政区制度”,欢迎您阅读下载!一、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的规定设立)的概念和特点,在中国领域内,在单一制的结构下建立的行政区域单位。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高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利。行政管理权,包含货币发行权。...[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6)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宪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学部分难点(6)”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重点法条9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的效力

你知道哪里有司考宪法知识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宪法学辅导:宪法的效力”,欢迎您阅读下载!一、宪法关系的概念 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或宪法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二、宪法关系的主体 宪法关系主体是依据宪法规范直接参与宪政活动的政治实践...[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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