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笔记:《宪法》法官制度
2016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考生们来看看司考一卷的宪法知识点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笔记:《宪法》法官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希望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一)法官的职责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的职责包括两个方面:(1)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2)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此外,法官法还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二)法官的义务和权利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的义务包括七项,分别是:(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4)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5)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6)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7)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法官享有的权利共包括八项,分别是:(1)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责和工作条件;(2)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非因法定事由... [ 查看全文 ]司考笔记:《宪法》法官制度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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