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的渊源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宪法考点知识吧,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的渊源,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所谓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但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综合因素。(一)宪法典宪法典是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形式,是指将一国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宪法典一般由制宪机关采用特定的制宪程序制定,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优点在于宪法的形式完整、内容明确具体,因而便于实施;同时由于一般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因而有利于保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二)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规定的内容、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分类所得出的结论。它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指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的法律。宪法性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机关、程序通常与普通法律的制定... [ 查看全文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的渊源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