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宪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有关全国人大的知识点,应注意:(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第58条);(2)全国人大代表的推迟选举问题(第60条第2款);(3)全国人大会议临时召集的情形(第61条);(4)全国人大的任期(第60条第1款)。对各级人大任期,读者只要记住只有乡级人大的任期是3年,而其他各级人大的任期均为5年即可(宪法修正案第11条)。2、《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是司法考试宪法部分的出题重点,而国家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及其组织程序更是每年必考内容。第62条规定了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其中:(1)第(一)~(三)项是立法权;(2)第(四)~(八)项是人事权,另外要注意以下几点:①与第63条规定的全国人大罢免权的一致性;②注意哪5类领导人员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哪些领导人员是依他人提名而由全国人大决定的;③军事法院的院长、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的其他人员的决定权属全国人大常委会(参见第67条第(十一)、(十二)项)。... [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文章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选举程序

2016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考生们来看看司考一卷的宪法知识点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选举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希望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在我国,选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选举的组织我国主持选举工作的组织有两种:间接选举时,由该级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直接选举时,设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二)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选区...[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宪法解释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宪法解释”,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宪法知识点,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一、宪法解释机关 根据各国不同的宪法解释机关,世界上共有三种宪法解释体制,它与各国的监督体制是一致的: (一)由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 (二)由普通法院解释宪法。 (三)由专门机关解释宪法。二、宪法解释的原则 各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会有一些不同的原则标...[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讲义:政权组织形式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宪法,每天看一些宪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讲义:政权组织形式”,欢迎您阅读下载!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一)政体的概念与种类1、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统治阶级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2、对世界各国政体形式进行归纳,有以下两种政体。君主专制政体:君...[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的渊源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宪法考点知识吧,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的渊源,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所谓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但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反分裂国家法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宪法,每天看一些宪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反分裂国家法”,欢迎您阅读下载!设立《反分裂国家法》以立法确定中国人民决心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文中,小编总结了反分裂国家法的重点法条,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第七条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传统分类

加油复习司考宪法,多做题,多看看知识考点,就有希望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宪法传统分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把宪法划分和归纳为不同类型的活动,是宪法和宪法学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宪法分类包括资产阶级宪法学的分类和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分类。资产阶级宪法分类既包括传统的宪法分类,也包括现代的宪法分类。在此我们主要阐述传统...[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讲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2016司考宪法讲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体内容有: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习惯、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司考宪法重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生们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背一背司考宪法练习知识点吧!(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全国人大依据宪法于198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指我国境内少数民族...[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民族自治机关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宪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民族自治机关”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重点法条】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 查看全文 ]

2016司考宪法讲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宪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宪法。“2016司考宪法讲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3、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义务4、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5、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长寿花品牌营销代表 疫苗销售代表 台州医药代表 哈尔滨地区医药销售代表 温州、台州销售代表 泉州地区医药代表 金华地区医药代表 台州OTC代表 潍坊地区二三终端医药代表 青岛啤酒业务代表 兼职业务代表 顺德区摩托车润滑油业务代表 医疗耗材销售代表 医药代表- 分子诊断销售代表 业务代表-江门 漳州销售代表 新疆终端销售代表 兼职医药代表 电梯销售代表
热点推荐
司法考试卷二考点 司法考试卷二答案 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司法考试卷一考点 司法文书写作 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法理学 司法考试卷二试题 司法考试真题 司法考试卷四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