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四川宜宾公务员加分政策
2016上半年四川宜宾公务员考试在哪些情况下享有加分?本文“2016上半年四川宜宾公务员加分政策”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宜宾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6上半年四川宜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获悉,2016上半年宜宾市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具体事宜如下: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 “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 [ 查看全文 ]2016上半年四川宜宾公务员加分政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