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处罚内幕交易案等4宗案件(2016年3月18日)
证监会2016年3月18日发布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想知道具体详情吗?跟着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央行:货币政策通过债券市场传导效果改善措施 近期,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 2宗内幕交易案中,李彩霞在办公场所非法获取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划收购资产的内幕信息,利用该内幕信息于2014年10月30日买入“新潮实业”,截至2016年1月5日,其已将“新潮实业”全部卖出,盈利2,182,764.16元,构成内幕交易,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李彩霞违法所得2,182,764.16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某某、原证券事务代表徐某,是蓝色光标境外参股公司重大亏损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赵文源为赵某某的近亲属并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徐某存在联络。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文源于2015年4月3日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卖出所持9万股“蓝色光标”,避损金额391,130.... [ 查看全文 ]证监会行政处罚内幕交易案等4宗案件(2016年3月18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