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解读及与原司考区别
2017年将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那么考生们对此了解多少呢?它与原司法考试又有哪些区别呢?详情请看下文。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解读及与原司考区别,相信对大家有帮助,更多司法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解读及与原司考区别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解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司法【2008】11号)文件精神: 考试的目的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为国家和社会选拔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合法法律专门人才,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根据法律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该文转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注意:这里已经明确,国家司法考试就是由国家统一组织,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这说明,国家司法考试已经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不过,这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是从事特定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而按照该新闻报道:政法委正在研究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注... [ 查看全文 ]201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解读及与原司考区别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