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江苏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要报考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考试公告吧,详情请看留学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完善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6]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凡自愿从事会计工作,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第八条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16年第二季度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时至4月28日17时 3.打印准考证... [ 查看全文 ]2016年第二季江苏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