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2016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商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商学院2016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商学院,国标代码为10554,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第三条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北校区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学校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 [ 查看全文 ]湖南商学院2016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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