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规定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江苏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规定,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江苏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规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 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现就做好两类专项计划的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 我省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25个省扶持的经济薄弱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 具体名单为: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县、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县、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 [ 查看全文 ]2016年江苏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