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过审)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过审)现已公布,留学群高考频道为大家整理了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具体内容,供考生及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 [ 查看全文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已过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