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6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安徽2016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2016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32号)执行。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报名参加高考。 二、考生电子档案 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4.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要... [ 查看全文 ]安徽2016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