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张家口学院,国标代码14458,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招生条件 第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五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05%。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六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七条 非艺术、体育类考生,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 [ 查看全文 ]张家口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