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6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北京城市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城市学院2016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学校性质: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职 5.校址及办学地点: 中关村校区: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顺义校区:顺义区杨镇木燕路 航天城校区:海淀区北部高科技园区 大学城校区:东方大学城 6.办学目标:北京城市学院发扬“改革探索、勤奋进取、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光荣传统,培养学生成为“适应能力强、实用本领多、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地。 7.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学制2年或3年。 第三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查看全文 ]北京城市学院2016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