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留学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希望考生们能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28.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 29.单位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款项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30.现金使用的限额: 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3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32.(1)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 [ 查看全文 ]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