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教育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南昌教育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南昌教育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南昌教育学院,学院地址:南昌市叠山路75号。 第三条 学院培养大学专科人才。 第四条 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院为公办成人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确定普通招生章程及录取方案,认真落实和完成学院的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和高考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配合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 [ 查看全文 ]南昌教育学院招生章程2016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