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6年公安、司法类院校及专业招生通知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陕西2016年公安、司法类院校及专业招生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6年公安、司法类院校及专业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6〕19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职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公政治〔2011〕439号)和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者除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报考中国人民... [ 查看全文 ]陕西2016年公安、司法类院校及专业招生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