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
留学群高考栏目为你整理的“2016年四川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吧!希望可以帮到您,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18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办法是: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结果、成绩总分,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自主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负责解释未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处理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对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必要的监督,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在川招生,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网上录取所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数据安全。 第三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高校根据其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要求... [ 查看全文 ]2016年四川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