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详解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详解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详解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及其主要条款 许可协议是指有权阻止其他人利用或使用某种技术的人(许可方),同意某一人(受让方)使用该项技术从而取得费用的协议。国际技术许可是国际技未转让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贸易方式,最大特征是技术使用权的许可。可应用于专利许可、商标许可、版权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特许权许可、形象许可或包含这些内容的混合许可。特点是时间性、地域性、权限性、法律性、有偿性和国际性。 按受让方在特定区域内取得的使用权限,可以将许可分为: (1)独占许可。这是受让方享有最大使用权的一种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合同确定的区域,受让方对合同项下的技术享有独占或垄断权,许可方不得在该区域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该技术许可给该区域内的第三人。 (2)排他许可(独家许可)。在指定区域内,除受让方外,没有其他的被许可方,但许可方可以在该区域使用该技术。 (3)普通许可。普通许可仅构成技术使用的授权,许可方或其他受让方都可以在该区域使用该技术。在普通许可的情况下一般含有最惠受让方条款:同一区域内,受让方享有的条件不低于以后的受让方享有的条件。... [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详解的相关文章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双边投资条约是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间签订的,旨在鼓励、保护及促进两国间私人直接投资的双边协定与条约之总称。在保护与促进私人直接投资方面,它是迄今为止最为行之有效的国际法制。我国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已与瑞典等一百多个...[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

2016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信用证 1、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买卖双方是货物买卖关系。 (2)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是单据买卖关系 (3)开证行对通知行是委托关系。 (4)通知行对卖方没有直接法律关系。 (5)议付行是买入卖方的单据,买入其汇票并议付货款的银行 (6)议付行付...[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生态保护 1.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2.各级政府对下列区域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1)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2)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复习及例题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复习及例题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信息公开 1.重点排污单位公示F55、62(主动公开、责令公开) (1)重点排污单位应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重点排污单位违法不公开或不如实...[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诋毁商誉行为解析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诋毁商誉行为解析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希望对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商誉是社会公众对市场经营主体名誉的综合性积极评价。它是经营者长期努力追求,刻意创造,并投入一定的金钱、时间及精力才取得的。良好的...[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备考资料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备考资料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最新最快的2016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备考攻略、技巧、经验,预祝每位考生取得满意成绩。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提供奖励(包括金钱、实物、附加服务等)为名,实际上采取欺骗或者其他不当手段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其方式大致可分为两...[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精选考点:制宪机关

2016司法考试《宪法》精选考点:制宪机关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机关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制宪机关 人民作为制宪主体总是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制定宪法的工作,这种为了宪法的制定专门成立的机关就是制宪机关。 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构,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而宪法起草机构是负责起草宪法文本的具体工作机构,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而...[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程序考点详解

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程序考点详解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制宪程序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制宪程序。 制宪程序是指制宪机关制定宪法时所经过的阶段和具体步骤。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为了保证制宪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宪法一般包括如下程序: ①组织制宪机关,设立宪法起草机构。制宪机关的产生是否民主,以及制宪机关成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制宪的社会效果。宪法起草机构负...[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与宪政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宪法与宪政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和宪政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宪政的概念和特征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 以民主政治为核心 以法制为基础 以限制与规范国家权利为手段以保障****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宪政有如下特征: ① 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② 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③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查看全文 ]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选

2016司法考试《宪法》考点精选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精选2016司法考试宪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考点详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国体概述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一)人民...[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知名外企-IT技术支持工程师 产品开发技术员 技术工 树脂技术研发员 电器技术岗 生物制药研发技术人员 营业技术 采矿技术员 弱电软件技术 车床、铣床操作、装配技术工 技术部应届生 检验技术员 喷塑技术员 技术服务工程师南京 国际贸易销售人员 技术部文员 测量技术工程师 矿山工程技术员 品牌公司信息技术总监 服务器售后技术工程师
热点推荐
国际私法 经济法 司法考试卷四考点 刑法 司法考试卷二试题 司法文书写作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 司法考试卷一试题 司法考试卷四试题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