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进行处罚 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中国证监会对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处罚,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具体内容请关注留学群证券从业栏目,更多证券行业新闻请关注本栏目。 2016年7月8日,我会已完成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审理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我会已对欣泰电气首发上市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向兴业证券和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展开调查。 根据我会2014年10月发布实施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证监会令第107号)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启动退市程序后,我会仍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主体,侵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一是对欺诈发行相关责任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 [ 查看全文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进行处罚 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