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流程
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流程 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开设注册会计师考试一来,注册会计师报考的人数也日益增添,下面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专栏跟你分享以下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的流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相互申请豁免的流程修订如下: 一、香港豁免申请人员,申请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科目的基本程序 (一) 香港豁免申请人员 1. 已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 2. 2008年7月29日及之前非完全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但通过考核并经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的人员。 香港豁免申请人员应当是当年报名参加或4年内参加过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方可提出书面申请。 (二)豁免科目 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个科目。 (三)豁免申请程序 1. 香港豁免申请人员应当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驻香港联络处)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考试科目豁免申请。 2. 香港豁免申请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并邮寄/送交至中国注册会... [ 查看全文 ]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流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