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专栏为广大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仅供参考。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一、应考人员应当遵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本守则的规定。 二、每科开考前40分钟开始,应考人员可以凭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在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应当接受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的“考生签字”栏内签名,拍照,对号入座。 三、在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只准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直尺以及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料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 如果应考人员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当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四、对号入座后,应考人员应当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五、对号入座后,应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由监考人员陪同,返回考场时应当重新拍照。 同一考场同一时间,只允许1名应考人员暂时离开考场。 六、对号入座后,应考人员可以登录考试页面... [ 查看全文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