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应届本科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相关注意事项
关于2015应届本科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相关注意事项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整理了关于2015应届本科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5年11月18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7... [ 查看全文 ]关于2015应届本科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相关注意事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