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专栏提供银行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详细解读,欢迎参阅。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指导、监督和检查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第二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考务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和《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在《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又分设“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公司信贷”和“个人贷款”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 第四条 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 第五条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4个专业类别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 第六条 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次考试中,参加《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1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并合格,其专业类别可在职业... [ 查看全文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