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修改后的亮点小结
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修改后的亮点小结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为了你整理分享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修改的六大亮点,希望对考生把握新教材大纲能有所帮助。 亮点1: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修改后的立法法依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同时明确地方立法权的边界,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一修改意味着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实现扩围。 亮点2: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修改后的立法法将“税收”专设一项作为第六项,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这意味着今后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等问题,都要通过人大立法决定。 亮点3:规范部门规章权限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 亮点4: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涉及综合性、... [ 查看全文 ]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修改后的亮点小结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