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修改内容大纲
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修改内容大纲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提供分享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2015年修改的大体内容纲要,欢迎参阅。 1、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将第五条修改为:“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3、将第六条修改为:“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4、第八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第八项改为第九项,修改为:“(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5、将第十条改为两条,作为第十条、第十二条,修改为: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 [ 查看全文 ]2016司法考试《立法法》修改内容大纲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