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
关于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你提供关于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欢迎各位注册会计师们或者准注册会计师们,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关于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 财政部财法字[1998]1号 第一条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在执业中违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应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处罚工作,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 对注册会计师的处罚种类包括: (一) 警告; (二) 没收违法所得; (三) 罚款; (四) 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业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五) 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 (六) 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五条 对事务所的处罚种类包括; (一) 警告; (二) 没收违法所得; (三) 罚款; (四) 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执行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五) 吊销有关执行许可证; (六) 撤销事务... [ 查看全文 ]关于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