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银行专业考试法律法规免考条件(初、中级)
2016银行专业考试法律法规免考条件(初、中级)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根据历年银行业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的免考条件为考生整理分享关于2016银行专业考试法律法规免考条件(初、中级),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记得不要忘记2016下半年的报名哦! 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申请人需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银行考试客服中心,以备核查,邮箱如下:[email protected]。 (2)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申请人需下载免考申请表,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试办公室,以备核查,邮箱如下:[email protected]。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 ... [ 查看全文 ]2016银行专业考试法律法规免考条件(初、中级)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