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半月谈电子版:高考志愿被篡改
本文“2016年半月谈电子版:高考志愿被篡改”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大家喜欢! 据报道,山东胶州市考生常升今年高考成绩出色,却因高考志愿遭同学郭某篡改,而未被陕西师范大学录取。因郭某怕常升成绩好挤掉自己,就利用二人一起在老师电脑上填志愿的机会记住了常升的密码,修改了其报考志愿,还修改了两次,让后者彻底无法修改回来。此事曝光后,郭某家人还要求常升一家写“谅解书”。目前郭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同窗好友为了录取机会,篡改他人志愿,毁其前途,手段刻薄让人唏嘘。事实上,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同学、老师篡改学生高(中)考志愿的情况。 2012年商丘夏邑县高中学生苏某因嫉妒偷改了同学志愿;今年7月,湖北大冶的中考考生小陈,被同学篡改了中考志愿,理由仅仅是“想和他在一起”。 偷改他人高考志愿,行为人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可升级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无论是猜出他人密码,还是盗用密码,或是用其他黑客技术进入高考志愿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中更改他人志愿,都是在非法侵入国家教育招生机构的计算机系统,这本就是严重违法。 不要以为只有黑客搞破坏才算违法,冒用他人ID进入国家招生系统、篡改数据一样违法。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要处最高10天以下的拘留... [ 查看全文 ]2016年半月谈电子版:高考志愿被篡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