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级机关2016年遴选公务员简章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整理江苏宿迁市级机关2016年遴选公务员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宿迁市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简章 按照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苏组通〔2015〕5号)等有关规定,宿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从市内县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遴选13名公务员充实市级机关(参公单位)。 一、计划和职位 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市内县(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内县(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市直的不能参加遴选,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的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公务员可参加遴选)。上述人员均可报名市级机关和参公单位的职位。 (二)遴选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从单位批准参公后人员进行登记批准的时间起算参公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和参公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 [ 查看全文 ]江苏宿迁市级机关2016年遴选公务员简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