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2016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监理合同文件由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专用条件、通用条件、附录(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组成。合同签订后实施过程中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 1 2年颁布执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第2.1.2款):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 [ 查看全文 ]2016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