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核规定
详情查看本文“湖南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核规定”由留学群二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2016年湖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官方公告》得知,2016湖南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核如下: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实行考前考生自审、考后集中资格复审,即网上报名前考生对照报名条件先行自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再组织集中资格复审。 (一)考生自审。考生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自愿报考、诚信参考,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条件后方能报名参考,并在承诺栏内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以及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集中资格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查。成绩公布后,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网址:http://www.hunanpta.com)按照标准(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交有关材料(详见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将逐个核对考... [ 查看全文 ]湖南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复核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