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目前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外公示。 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便于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快捷、全面地掌握某一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所获得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以及它的经营状态,有利于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企业及行业协会了解市场状况,更有效配置资源,同时还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明确,需要归集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为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方案》提出,要坚持统一归集、依法公示、共享共用等基本原则,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 [ 查看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解读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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