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公告”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公告”。欢迎您阅读! 2016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 公 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基层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通过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定向培养的方式,招录培养100名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录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 查看全文 ]2016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