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2016教师资格证考试迫在眉睫,留学群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关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四... [ 查看全文 ]2016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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