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为深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纳税人需求征集、分析、响应和结果运用工作,努力增强纳税人办税“获得感”。 运用“大征集”手段,掌握纳税人的正当需求 《通知》规定,要以依法服务、科学高效、统筹协调、自愿参与为原则,问需问计于纳税人,完善纳税人需求管理机制,增强需求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充分响应纳税人正当需求。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纳税人需求是纳税服务的直接动力,纳税人需求促进了税收征管与服务的创新。科学地征集好纳税人需求,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涉税服务的基础。 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介绍,为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正当需求,税务总局对征集对象、征集类型、征集方式做了明确要求。在征集对象上,税务机关既可选择有代表性的纳税人定向征集,也可将全体纳税人作为非定向征集对象。在征集类型上,分为全面征集、专项征集和日常征集三种类型,其中:全面征集由税务总局、各省税务机关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专项征集由各级税务机关结合税收重点工作组织实施;日常征集由省以下税务机关组... [ 查看全文 ]关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