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税法二考点:计税成本的核算
2016下半年税务师考试即将到来,广大考生们在关注考试资讯的同时,也不要中断每天的重要考点复习。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税务师税法二考点:计税成本的核算”。想了解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 2016税务师税法二考点:计税成本的核算 (一)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 (1)可否销售原则 (2)分类归集原则 (3)功能区分原则 (4)定价差异原则 (5)成本差异原则 (6)权益区分原则。 【新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并就确定原则、依据,共同成本分配原则、方法,以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开发计划等出具专项报告,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确定的成本对象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后,不得随意调整或相互混淆。如确需调整成本对象的,应就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调整前后成本变化情况等出具专项报告,在调整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 见教材结合土地增值税看具体内容,其中注意: 1.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2.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内容。 (三)成本计... [ 查看全文 ]2016税务师税法二考点:计税成本的核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