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慈善组织 第三章 慈善募捐 第四章 慈善捐赠 第五章 慈善信托 第六章 慈善财产 第七章 慈善服务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九章 促进措施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四条 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 [ 查看全文 ]《慈善法》全文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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